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9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162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16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75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秦春成等6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湘桂运河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湘桂运河是沟通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的重大运河连通工程,对打通中部地区南向出海水运新通道、加快建设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促进长江经济带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联动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所提建议对我部推动湘桂运河研究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尽快启动湘桂运河项目建设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了“四纵四横两网”国家高等级航道,其中,湘桂运河是“四纵”中汉湘桂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3月,我部联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湘桂运河重点问题专项研究推进工作方案》。近期,我部印发的《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开展湘桂运河前期重点问题研究论证。

关于明确湘桂运河路线。我部将会同湖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湘桂运河重点问题专项研究,并将运河线路及梯级布置方案作为重点专题。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论证湘桂运河线路规划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涉及的环境敏感区、永久基本农田等加强研究,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合理配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等空间管控指标,为湘桂运河规划建设预留发展空间。生态环境部将指导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避让各类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其符合生态保护要求。

关于建立健全湘桂运河高层协调建设机制。我部将会同湖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湘桂运河重点问题专项研究过程中,加强统筹,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合力推进工作。两省(自治区)内,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等部门配合,协同开展专项研究工作。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也将积极配合做好湘桂运河前期论证工作。

关于尽快完成湘桂运河重点问题专项研究。《湘桂运河重点问题专项研究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形成专项研究总报告。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序组织开展专项研究工作。

关于将湘桂运河建设纳入中央事权。目前,湘桂运河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重点是分析运河开发涉及的关键要素和重大制约性问题,提出运河开发的决策建议。下一步,我部将在专项研究中,深入论证湘桂运河开发的投融资模式和建设方案等。

二、关于支持桂江航道及其沿线船闸改扩能工程建设

我部高度重视桂江航道扩能提升,已将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桂江京南船闸改扩建工程、桂江旺村船闸二线船闸工程纳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

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77。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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