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务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长江航务管理局编制。内容包括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以及网上信访、舆情回应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档案服务等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门户网站(http://www.cjhy.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7-82767197。
  一、概述
  2015年,长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长江航运中心工作及公众服务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促进法治行政、透明行政、创新行政、廉洁行政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
  (一)充分发挥长航局门户网站作用,通过几年努力,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将长航局的重要信息、相关政策、统计数据、公报简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在各专栏中发布。2015年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进一步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在网站考核中得分名列前全国交通系统前茅。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立了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清理,公布了我局行政管理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三)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验收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利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公开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业主体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等。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交通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加大了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加大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长江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定等信息。及时发布由其组织的长江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长江航运公共信息服务,加强政府网络建设,建立运行了长江航运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丰富了信息发布渠道和手段,为港航企业和船舶提供了更好的服务。组织海事、航道、三峡、公安等管理部门,通过政务大厅,加强公共服务工作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收集、报送和发布长航局系统工作动态和信息,发挥信息服务决策、主动引导舆论的新局面,有效地服务了行业和社会。荣获了全国交通系统政务信息先进单位称号。

(七)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和网上信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积极吸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意见,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201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7件,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肯定。开通了“网上信访”栏目,受理并回复网上信访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长航局门户网站为主渠道, 2015年共发布公文10余篇,发布招投标公告公示共计180余条,各类政府公开相关信息102余篇。发布长江运价指数相关信48篇,长江航运景气调查报告4篇,长航快讯54期,全年共计发布信息634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从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加强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协调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办事服务等工作。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软硬件建设,认真研究内外网数据交换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和相关设备的配置,满足公开的手段和条件。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进一步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发布情况通报。
  四是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严格按照监督评议考核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与评先选优挂钩,形成长效机制。
  五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将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长江航务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