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辽宁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邮政编码:116001;咨询电话:0411-82622163)。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辽宁海事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坚持从海事中心工作实际出发,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公开重点,注重回应解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职能转变、深化依法行政、优化保障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打造"人民满意辽宁海事"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抓手、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形成"集中受理、分类办理、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以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直属海事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网站升级改版,累计调整栏目设置23项,新增功能模块6个,内容涉及水上应急、船舶监管、危管防污等多项海事业务。充分发挥网站集群效应,大力推进辽宁海事系统所属单位网上信息公开,最大程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民意代表参与执法评议监督平台建设,全年共实施民意回访7090次,解决回复相对人反映的问题17件。

(三)及时回应解读。充分借助传统媒体优势,紧紧围绕辽宁海事"十二五"成就、"法治海事"、"三化"建设成果等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全年举行新闻发布会5次,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340余篇次,其中,中央级媒体45篇次,行业媒体86篇次。充分发挥移动化平台查询服务便捷、政民互动性强的特点,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建设,现已开通微信公众账号12个,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248条,通过短信平台推送海上气象信息逾15万条。全年通过"我要咨询"、"局长邮箱"、"投诉举报"等政民互动栏目受理诉求、咨询留言174条,办复率达100%。

(四)突出公开重点。认真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围绕权责清单、行政决策、预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逐一明确公开部门和公开要求。编制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事项清单。认真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网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6条、竞争性谈判及竞争性磋商采购信息14条、询价采购信息14条,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实现定期公开。运用图表图解、专题访谈等直观形式展示开展政策解读,全年举办在线访谈10次,累计在政府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7篇,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海事相关政策和推进改革举措,全面提升海事部门公信力。

(五)深入开展专题活动。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6.25世界海员日"、"7.11航海日"、"海事服务零距离"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海洋、水上安全知识,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海事工作内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便民服务事项等内容进行答疑解惑,全力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强化水上安全教育,累计对近万名中小学生进行培训,发放《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万余份。通过设立公示栏、查询触摸屏、咨询台等方式,优化办事环境,为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软环境。

(六)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健全完善公开机制、开展定期通报等举措,加强对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切实做好网站等公开平台的持续整改。认真组织开展网上意见征集、在线调查,多角度汇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持续改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通过健全完善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634条,内容涉及我局工作动态、海事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人事管理等,其中局机关发布信息347条,局属单位发布信息287条。全局网站访问量为97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4件,已全部答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按照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线上与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下一步,辽宁海事局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提升全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三是加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做好相关资源整合,积极推动海事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