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事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广西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推进便民服务,促进依法行政。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根据《广西海事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广西海事局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指定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部门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一是编制《广西海事政务窗口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推进了政务窗口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改进和完善政务服务质量。二是印发《广西海事局关于规范基层海事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建立健全基层海事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和公开规范范本进行了明确和统一,提高了行政执法透明度。三是制定《广西海事局机关发文起草及审核责任清单》,明确了拟稿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核稿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的责任,局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本单位责任清单,落实了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三)更新目录、指南。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机构调整情况,更新了组织机构和人事管理内容;定期发布船员、船舶管理等服务类信息和"三公"经费、计划总结等信息;同步公开文件类通知公告,新增数据统计项目。二是对《广西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2015年版)中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海员证办理等部分被取消、修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维护,并在局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局属10个分支机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别修改本辖区的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并报备广西海事局。

(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局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日常加强对局政府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更新维护情况的检查与考评,督促各部门落实更新维护职责。针对交通运输部对我局网站的绩效评估报告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我局政府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完善通知公告、公众服务、公众互动、办事指南等栏目信息,增设海事信息常用查询及政务微博、微信二维码扫描等功能,进一步优化了网站便民、服务的功能。二是积极做好新媒体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APP等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和服务资讯,有效应对舆情,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广西海事局及局属各单位对新媒体的管理更加规范,活跃度和互动性均有所提高,呈现出与网民积极互动的良好姿态。广西海事局政务微博全年发布信息1690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我局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充分利用网络、政务窗口等多种途径对外发布,加快推进了广西海事管理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在2015年全面实施海事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取消"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焚烧炉""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等5项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清理和修订涉及取消海事行政审批的2件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局政府网站进入海事申报服务网、航运公司安全信息申报系统、船员电子申报信息平台等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

(三)加强收费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窗口、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并贯彻落实船舶港口建设费征收、船员考试收费新标准、新政策。根据新的收费标准,重新制定并发布《广西海事管理机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明细》,公开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批准机关等内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调整后,对水转水运输货物全程只计征一次港建费,船员、引航员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总体下降30%,给辖区广大船员带来实惠,有利于推动广西航运事业的持续发展。

(四)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按要求公开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非税收入征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同时,进一步推进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公开海事项目招标、中标公告14条,覆盖全局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工作船码头建设、业务用房建设、执法船艇交付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

(五)细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安全生产处置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广西海事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准确发布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措施、事故处置进展等信息,通报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公布月度水上交通事故信息,主动公开藤县"10·6""藤县圩渡743"船沉没事故等6起事故调查报告,不断提高水上交通安全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除发布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总结以外,还坚持每月发布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月度主要数据统计情况;发布通知公告221条,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共计2815条,在公众互动栏目回复行政相对人咨询303次,举办在线访谈12期;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共发布工作动态、重要公务活动等信息187条,与政府网站同步更新上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事故信息等内容。

(二)加大重点政策解读力度。我局主动对本单位及上级机关新出台的海事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通报、说明和解答。2016年,共公开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0份,发布政策解读文章10篇,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件。

(三)完善新闻发布机制。继续推进落实例行新闻发布机制、重大新闻动态发布机制。健全新闻发布机制,把局属单位每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推动新闻发布机制形成常态化。2016年,组织召开首次北部湾海空立体巡航情况通报、行政审批一站式改革情况等5次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自行制作《广西海事新闻》,并于12月6日首播。在中央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36篇次,行业媒体刊发稿件97篇次,自治区主流媒体刊发稿件358篇次,组建了由局新闻发言人、宣传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共184人组成的三支队伍。

(四)加强网络舆情监控。2016年,我局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开发的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置了2起舆情。舆情应对期间,召开舆情应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全天候开展舆情监测,积极与媒体进行沟通,成立工作组调查核实后及时主动澄清有关事实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利用局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消息,同时通知当事单位和部门落实解决措施,网络舆情得到较好的处置,没有引起负面影响。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和信息公开意见箱,同时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网络、信件、政务窗口等多种方式申请公开所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2016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等现象发生。其中,传真申请1件,我局同意并按申请人要求公开;当面申请1件,我局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免费提供,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认定我局下属北海合浦海事处信息公开答复内容合法合理,判决原告败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与举报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栏目和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加强等。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海事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财政资金、基建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与功能,继续推进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增强日常管理与考核实效,提高网站更新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更好地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及社会公众对海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局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理顺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