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mot.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咨询电话:010—65292601;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一、概述
  2009年,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针对行业特点和优势,从点到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机制和制度建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的监督管理等方面,逐步深化和加强,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又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党组和部领导经常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信息公开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进行深入系统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了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也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人员机构,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
  我部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并逐步向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延伸。
  一是便民信息公开。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法律法规、监督投诉途径等基本信息,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部制定的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都及时向社会公布,每年发布航运和道路运输发展白皮书,及时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恶劣天气影响交通的预警信息、公路封闭和水路停航等信息。
  二是行政审批项目公开。部开通了“交通行政许可网上公示系统”,公开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依据、办理程序等信息,对“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许可”和“水路运输登记”两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在线办理,实行“阳光作业”,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公开。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先后制定出台了《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32项规章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通过网络和报纸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高工程建设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收费公开。在路政、运政、海事、港政、稽查等交通运输执法方面,全面推行公示制,将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监督和当事人权利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公正。全国各路桥和船闸收费站点普遍设立公示牌,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年限和批准文件,让群众明白交费。
  五是行政事务的内部公开。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的公开、公平、公正,将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适时予以公开。人事制度的公开,如将机关空缺岗位、竞争条件、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等公开;机关后勤管理的公开,如用水、用电情况,住房补贴和经济适用房分配情况,电话费使用情况,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用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增强了机关行政事务的透明度和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机关行政事务的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三)信息公开形式逐步丰富。
  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适应时代要求,体现行业特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信息公开服务范围,满足群众对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诉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是推行网上公开。借助互联网,建设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政府网站通过多次改版,内容更加丰富,服务信息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在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列第3名,“交通法规查询系统”被推荐为政府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的范例。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数量和规范性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出行服务、查询系统等网上服务功能不断改进和深化,在线访谈、网上直播、政策解读等互动栏目稳步推进。
  二是推进决策公开。交通运输部门在制定行业政策、出台法律法规、安排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时,通过召开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网上征询意见等方式,进行事前公示,让群众参与决策,既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又减小了政策实施的难度。
  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今年,部先后6次通过国务院新闻办和部新闻发布厅,举办了2009年春运交通运输保障措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关情况、2009年海上搜救应急的7项重点工作、全国农村公路建设成就、通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进展情况通报、2009年上半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等多场次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了新闻发布制度的优势,让社会公众能够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交通运输行业动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信息公开监督逐步加强。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对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定期进行测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与被考评者政绩、评先评优、奖惩、晋职晋级挂钩,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建立面向社会的监督、投诉及投诉渠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聘请社会调查公司对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0条。按照主题分类,机构职能类1条,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类48条,规划及相关政策类3条,标准规范类30条,行政许可类6条,交通规费类3条,监督检查类7条,应急管理类2条,人事管理类35条,行业文明建设类18条,廉政制度建设类6条,其他类信息3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占53.8%;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46.2%。
  申请内容涉及公路规划、规费征收、运输管理、行政许可及个人工作履历等方面。其中,为解决个人问题提出申请的9件,占69.2%;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的4件,占30.8%。
  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并书面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的5件,占38.5%;“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23%;“不同意公开”的5件,占38.5%。
  在5件“不同意公开”答复中,有1件是“非《条例》规定公开事项”,占20%;有2件是“信息不存在”,占40%;有2件是“非本部门掌握信息”,占4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后因申请人撤销该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  
  五、收费情况
  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如何处理好政府信息界定、公开范围划定、内部工作事项界定等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部机关要在全行业做出表率,结合各部门职责,在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落实《条例》建立的政府信息协调机制、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二是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就是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公开的重点问题。当前,交通运输重大方针政策的出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通运输执法等问题,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环节,真正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
  三是进一步提高网上行政审批和网上办事力度。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一要不断改进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功能。二要扩大网上行政审批的服务项目,将能够在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的项目,逐步纳入到网上服务范围,方便社会公众办事。三要进一步完善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恶劣天气影响交通的预警信息、公路封闭和水路停航等信息。
  四是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一要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做好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建立内部沟通、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二要拓宽申请受理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争取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和答复“一条龙”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
  五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考核办法》的各项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予以坚决纠正,使其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要自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纠错机制和权利救济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