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生效的公告

文号:2011年第22号

文号

2011年第2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1-00448

公开日期

2011年04月22日

主题词

国际;公约;生效;公告;船舶;防污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11年3月3日向国际海事组织递交了加入《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加入书,同时声明如下:本公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另行通知之前,本公约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约将于2011年6月7日对我生效,同时适用于澳门特区,不适用于香港特区。
  现将公约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

中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国际 公约 生效 公告

  1. 《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中文本.doc
  1. 《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中文本.doc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