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水建字〔2019〕23号

文号

交水建字〔2019〕2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9-02154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配合大湾区发展规划厘清香港航运定位的建议》收悉,我部结合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意见,现答复如下:
  目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已形成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等港口为主的总体发展格局,各港通过合资合作,拓展了发展空间,优化了资源结构和航线配置,共同形成了资源共享、资本融合、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格局,深圳港等港口已融入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由于受到世界经济复苏缓慢以及港口间竞争加剧的影响,香港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增速放缓,但香港现代航运服务业的优势依然明显。香港凭借高度自由开放的营商环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服务、开放的金融环境、优惠的税制、完善的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吸引了全球航运资源汇聚。香港已经成为世界第四大船舶注册地、亚洲最重要的船舶融资中心,也是亚洲海事法律中心和全球第三大海事仲裁中心。根据《新华—波罗的海航运中心指数报告》,2018年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排名近五年来首次超越伦敦,跃升第二位;国际著名航运咨询机构梅农(MENON)发布的《2019世界领先的海事之都》报告中,香港排名第四,位列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第一。因此,香港仍是国际上公认的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
  我们积极支持香港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在加快推进香港港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香港在航运交易、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仲裁、船舶管理、信息服务等航运服务业方面的优势,以及深圳、广州的港口资源优势,共建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好服务的国际航运中心,在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前提下,有效提升珠三角港口群的国际竞争力。关于香港业界及相关部门如何配合,涉及特区政府具体施政措施,属于特区政府自治范围内事务,建议您以适当方式向特区政府反映。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电话:010-65292655。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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