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部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 7号)部署,我部定于2015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在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以“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为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提供全行业、全社会主动参与的源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做到“三个一”。一是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中央企业领导班子要开展一次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主要领导要围绕“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主题撰写一篇2000字在媒体上刊登的署名文章。二是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与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典型案例分析座谈会,查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三是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内部职工举办一次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制讲座。
(二)做实“三服务”。一是在所有道路水路客运站、客运旅游车船、渡口渡船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服务。二是在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开展主动为过往车辆提供管辖区域内异常路况信息提醒服务。三是在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出行知识、安全警示案例的宣传、咨询服务。
(三)做好“三行动”。一是营运大客车司机承诺行动。在发车前司机郑重向乘客公开承诺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一规范”: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规范驾驶行为。二是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治理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等。三是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曝光行动。有组织地开展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剖析事故原因,举案说法,吸取事故教训。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部安委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部安委办具体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跟踪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联络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部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实地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和情况,将相关信息报送部安委办。并请于5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联络员,6月25日前报送主要领导署名文章,7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部安委办联系人:刘新娜,电话:010-65293467,传真:010-65293796,邮箱:awb@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安委办,交通报社、水运报社,部内各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