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水运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文号:交办安监〔2015〕137号

文号

交办安监〔2015〕13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5-00537

公开日期

2015年09月11日

主题词

水运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运行分析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根据20个省(区、市)报送的水运工程质量分析报告、质量抽检数据,以及部组织的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情况,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对2015年上半年水运工程质量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经部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运工程质量监管总体情况

  2015上半年,20个省(区、市)统计在建水运工程重点项目450个,建设总投资约2740亿元。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加大处罚通报力度,扎实开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一)抓基础,重视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一是重视质量鉴定和验证性检测规范化工作。辽宁制定《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细则》与《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验证性检测标准》,江苏研究制定《内河航道生态护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贵州研究起草《航电枢纽工程质量检验指南》。二是积极推进施工标准化建设。江苏、福建、浙江、江西、安徽、四川、重庆等地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四川编制《水运工程标准化建设标准图册》,江苏编制《港口工程标准化施工指南》,江西印发《新开工项目施工标准化考评办法》以及《关于切实加强新开工项目大临设施建设和施工图复核工作的通知》,按永久工程质量标准,加强大临设施建设,安徽出台《水运工程精品工程实施指南》,引导质量意识的回归。三是规范质量监督管理行为。江苏编制《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统一用表》,广东编制《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南》,旨在规范自身管理行为。辽宁每季度组织各地区召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调度会,福建定期召开质监工作务虚会,上海、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广东、江西等地和长航局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标准化、可视化的远程视频监督管理系统建设。

  (二)抓关键,强化项目监管方式创新。一是顺应时代转变监督理念。河北提出“监督就是服务”的质监理念,开展“贴心服务”活动,推出“监督人员八不准”公开承诺,积极打造“责任、技术、服务、廉洁、节俭”的“五型”质监队伍。二是突出重点抓隐患治理。上海印发《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建立工程现场隐患视频发现机制,推行不合格检测报告24小时快报制度,探索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试点工作,浙江、山东等地区深入开展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三是围绕“耐久性”研究技术对策。辽宁开展《混凝土三维雷达检测技术研究》《钢筋混凝土耐久性监测关键技术研究》,浙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四是突出“责任”主线抓关键环节。江西按照“出硬招出实招”要求,推行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做实首件工程示范制,规定“首件方案不优不实施、首件工程不优不验收、未形成标准工法不展开生产、未按标准工法施工不计量支付”,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天津履行质量安全措施备案手续,重庆印发《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办法》,督促建设单位配齐职能部门和管理力量,落实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浙江开展实时视频录像、拍照等电子记录档案库建设。

  (三)抓落实,加大问题处理和追踪复查力度。一是重视督促检查工作。上海、重庆等大多数地区按“四不两直”要求组织督查,河北、天津等地区根据北方特点开展春季开复工、冬季施工等特殊季节的质量安全督查,重庆按照《重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复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强化质量问题的专项复查,确保整改闭合,福建成立巡查组,开展质量监督回访工作。二是强化验证性检测工作。广西拨付专项资金加大检测抽检频次,四川采取“盲样委托检验”方式进行原材料监督抽检,保证抽检的权威性、公正性。三是加大处罚和信息公开力度。上海、浙江、福建、江西等地对问题严重的项目采取约谈、通报、开具施工暂停令等措施,福建上半年就对5个水运建设项目下达了暂时停工令、约谈3家从业单位并处罚1家,对10批次的不合格材料进行清退、4批次的不合格构件要求返工或加固补强,对连续2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厂家予以通报或限期进入福建交通建设市场,四川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及生产厂家实施全省通报。

  二、水运工程质量抽检数据分析

  2015年上半年,如图1所示,质监机构对全国水运工程共检测数据93248个,合格87112个,抽检总合格率为93.42%,与去年上半年相比(以下称“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与去年下半年相比(以下称“环比”)上升0.51个百分点。

  监理企业对全国水运工程共检测数据693864个,合格658956个,抽检总合格率为94.97%,同比下降1.02%,环比上升0.17%。

  三、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分析

  从质检机构抽检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全国水运工程质量状况总体平稳。港口码头、港区道路堆场、航道整治、船闸船坞等四类工程中的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强度及耐久性、工程实体等三大类质量抽检指标的总体合格率分别为98.08%、99.92%、92.6%;其中,混凝土强度及耐久性、工程实体等二项指标的质量抽检合格率环比分别上升0.15、1.02个百分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抽检合格率下降1.43个百分点(见图2)。

  (一)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抽检合格率略有下降,质量小幅波动。

  上半年,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8.08%,环比下降1.43个百分点,如图3所示,掺合料、碎石、砂、钢筋等分项指标环比分别下降3.29、2.99、1.19、1.05个百分点。上述抽检数据表明,掺合料和碎石的下降幅度偏大。从图4可见,这两项指标同比也是下降的,分别下降2.64、0.4个百分点,究其原因,这与粉煤灰质量不稳定、地材资源紧缺、进场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等因素有关,需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二)混凝土强度及耐久性抽检合格率稳中有升,质量总体可靠。

  上半年,混凝土强度及耐久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9.92%,环比上升0.15个百分点。如图5所示,分项指标中仅有抗氯离子渗透这一指标环比下降1.5个百分点,从图6可见,从2014年上半年至今,该指标均呈小幅变动,究其原因,这与部分项目对混凝土耐久性重视不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对相关耐久性指标的评估和验证过程不规范有关。

  (三)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略有上升,质量稳定向好。

  上半年,港口码头、港区道路堆场、航道整治、船闸船坞等四类工程实体的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2.6%,环比上升1.02个百分点。其中,如图7所示,港口码头、港区堆场道路、航道整治工程、船闸船坞等工程实体的质量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0.65%、95.17%、96.41%、94.11%,环比分别上升0.39、0.02、2.85、2.1个百分点。

  1.港口码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小幅上升,质量总体稳定。

  上半年,港口码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0.65%,环比上升0.39个百分点。其中,如图8所示,桩基码头、重力式码头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0.17%、93.38%,环比分别上升0.67、0.45个百分点。

  (1)桩基码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略有提升,分项指标波动明显。

  上半年,桩基码头工程质量检测总体合格率为90.17%,环比略有提升,但从图9可以发现,预制桩、桩帽、梁板安装和系船柱等分项指标环比分别下降5.62、5.4、4.62、4.98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偏大,从图10可见,2013年上半年以来,这四项指标一直处于波动状态。上述抽测数据表明,部分项目存在预制构件尺寸控制不严、沉桩验收标准执行不严、梁板安装偏差大以及混凝土凿毛不规范等问题。究其原因,这与精细化施工管理水平不高、施工工艺不完善、过程控制不严等因素有关。

  (2)重力式码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稳中有升,但分项指标波动明显。

  上半年,重力式码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3.38%,环比增长0.45个百分点。如图11所示,基床、现浇胸墙、墙身构件预制及安装、现浇面层、砼保护层、系船柱等分项指标的合格率环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或下降。其中,墙身构件安装、基床的合格率提高4.43、5.05个百分点,沉降缝、面层、现浇胸墙的合格率则下降6.25、2.52、2.3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较大。从图12可见,沉降缝指标波动尤为明显,现浇胸墙、面层的合格率同比分别下降2.31、4.65个百分点,也呈下降态势。上述检测数据表明,重力式码头工程质量控制过程还存在不均衡现象,究其原因,这与部分工序作业的质量保证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关。

  2.港区道路堆场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环比基本持平,部分指标下降,质量总体稳定。

  上半年,港区道路堆场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5.17%,环比提高0.02个百分点。如图13所示,基层厚度、基层压实度、面层厚度及高程、给排水管道安装、管沟及盖板、轨道及跑道梁等分项指标的合格率环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或下降。尤其是轨道及跑道梁、给排水管道安装、基层厚度等的抽检合格率分别下降3.5、3.43、2.8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较大。从图14可见,2014年上半年以来,基层厚度、给排水管道安装等指标同比分别下降4.18、5.77个百分点,一直处于下降态势。上述抽检数据表明,堆场附属工程整体质量水平不高的局面依然没有改观。

  3.航道整治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小幅上升,个别指标变幅大,质量总体稳定。

  上半年,航道整治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6.41%,环比上升2.85%,是四类工程中质量提升最快的。如图15所示,土工合成材料、护岸护底、护岸护脚、护岸护坡、筑坝护底、筑坝坝体、筑坝坝面、砼块制作与安装等9个分项指标的合格率环比均有不同程度提高或下降,尤其是筑坝坝体的合格率提高7.14个百分点,筑坝护底、护岸护底的合格率则分别下降2.08、12.88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较大,从图16可见,筑坝护底、护岸护底的合格率同比下降3.22、1.66个百分点,处于下降趋势。上述抽检数据表明,部分项目存在预制块混凝土质量通病明显、块石风化严重或漏抛等问题,究其原因,这与航道整治工程隐蔽工程多、质量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等因素有关。

  4.船闸船坞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合格率小幅上升,质量提升明显。

  上半年,船闸船坞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4.11%,环比上升2.1个百分点。如图17所示,除闸底板外,其他分项指标环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变形缝及止水、上下游引航道、闸首的合格率分别提高10.02、5.6、4.29个百分点,同比则分别提高11.13、14.74、6.71个百分点(见图18),上升趋势比较明显。上述抽检数据表明,各地在船闸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方面狠下功夫,取得初步成效。

  四、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质量责任意识不强。“重进度轻质量”“重主体轻附属”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质量进取精神不足;部分项目对工程耐久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有关砂的氯离子含量、抗氯离子渗透等抽查检测不够重视;混凝土凿毛不到位、养护随意性大、现浇混凝土根部的外观质量缺陷偏多,预制梁板构件错牙且相邻高差偏大、防腐把关不严,道路堆场的水稳层平整度不足、给排水管道安装精度不高等的质量通病久治不愈,甚至反弹,标准化施工和精细化管理效果尚未充分体现。

  (二)施工方案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不力。部分地区未按照部安委办统一部署开展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有些地区的活动组织流于形式,部分项目施工方案技术保障措施不细不实、针对性不强,个别项目的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不规范或审查深度不够,还有一些项目不按方案组织实施。河北、辽宁、山东、广西等地部分项目前期建设程序不完善,报监不及时。

  (三)隐蔽验收和质量检验工作不严。部分建设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规范、工艺参数控制不严,出现碎石级配不连续、粉煤灰等掺和料质量不稳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浇筑振捣不规范、施工缝处理不当,模板刚度及稳定性不足、现浇构件外形尺寸控制不均衡等问题,究其原因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特别是对一些影响结构安全的基础、水下隐蔽工程等关键部位验收把关不严,验收所用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校准。部分质监机构受工作经费不足等因素影响,现场抽检的频率及覆盖面不够,验证性检测数据的代表性尚显不足。

  (四)现场试验检测管理问题较多。多数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管理中的问题较为相似,主要表现在:试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检测人员素质等不满足现场检测要求,设备自校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授权的检验参数范围与实际不符,母体机构监督指导不足;大部分工地试验室未开展钢筋重量偏差和砂的氯离子含量检验、碱含量评估。

  (五)项目从业单位质量管理基础不扎实。一些建设单位为临时机构,缺乏相应的技术管理经验,专业化管理能力不足;监理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变更率高、责任心不强,现场技术把关不严;施工单位进场后投入的人力、设备和技术保障总体上低于投标承诺,质量自检体系不完善,现场管理水平不高。

  五、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质量理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设计文件质量水平,建立工程质量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和目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工作。

  (二)认真开展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树立质量安全一体化管理理念,针对施工方案与实施“两张皮”“最后一公里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措施,严格履行方案编制、审批、发布和实施各环节的管理要求,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树立依法依方案施工的从业规矩,促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环节的质量管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原因,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管理模式、不同施工环境和季节等特点,提出差别化的监管措施,加大质量抽检力度,重点是水下施工工程质量控制,扩大抽检覆盖面,提升抽检数据代表性。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知》(交办安监〔2015〕125号)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重点督促从业单位要强化桩基础、基槽和岸坡、水下作业、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和构件吊装等关键工序和重点环节的过程管控,不断提高工程耐久性和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9月9日            

    抄送: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站),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部水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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