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紧急通报的通知

文号:交安委明电〔2017〕3号

文号

交安委明电〔2017〕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7-01556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主题词

汛期;安全问题;通知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3月2日,云南省临沧一辆客车与对向行驶的四川籍重型罐式货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37人受伤;3月7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联网畅通工程天府仁寿大道建设项目”边沟施工时,上方边坡岩体塌崩,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3月12日,重庆鸿舰船务有限公司所属“长迅17”轮与广西防城港锦航船务有限公司所属“锦航海6”轮发生碰撞,造成“锦航海6”轮沉没,6人下落不明;3月14日,山东省青州市小客车,冲入路边摊位,碰撞群众,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3月24日,广西玉林市凯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货车,撞向正在过马路的学生,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近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的部署,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超前部署切实抓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据预测,2017年我国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发,登陆和影响我国的台风可能偏多偏强,防汛防台风形势严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早部署、早防范、早预警、早应对,细化防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做到准备充分、防范到位、责任落地。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当前,进入了交通运输繁忙时期,且清明将至,又是旅游出行旺季,交通运输量快速增长,处于事故多发易发期。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在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道路运输领域。要重点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站场、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以及长途客车,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规行为。
  (二)水路运输领域。重点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渡船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检查客船、危险品船舶、渡船安全技术情况,切实把好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会同相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三)港口生产领域。要重点加强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港口危险品罐区存储安全管理,严打客船、滚装船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
  (四)公路水运工程领域。要突出桥梁隧道施工、高边坡和临崖临水作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稳定,确保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大风、暴雨、泥石流等灾害的影响。
  四、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前准备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汛期防灾救灾知道宣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高效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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