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号:交安委办函〔2010〕4号

文号

交安委办函〔2010〕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0-00689

公开日期

2010年03月10日

主题词

动态;交通运输安全;报送;通知;案例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航局,珠航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上海船研所:
  为及时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反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让行业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和我部对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行业内沟通协作和经验交流。根据部领导指示,我办编印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专刊。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报送工作,保障专刊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专刊的信息量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栏目设置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主要设置六个栏目:
  (一)领导动态。主要内容:国家和部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召开重要会议和带队检查等相关信息。
  (二)工作部署。主要内容:国家和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地方动态。主要内容:各地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实时开展情况。
  (四)经验交流。主要内容:介绍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经验。
  (五)典型案例。选取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简要分析事故原因,供行业借鉴。
  (六)法规标准。简要介绍新出台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和标准(含地方法规)。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栏目设置要求,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的核实、报送、跟踪。请将负责信息报送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于3月19日前报部安委办。
  (二)信息报送要遵循及时快速、准确高效、突出重点的原则,真实反映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部安委办联系人:宋佳森,电话:010-65292133,传真:010-65292124,电子邮件地址:pengfp@mot.gov.cn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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