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文号:交安委办函〔2012〕42号

文号

交安委办函〔2012〕4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2-01990

公开日期

2012年10月24日

主题词

打非;安全生产;安委;违法行为;集中开展;...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救捞局,中远、中海、中交建设、招商局、中外运长航集团:
  最近,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贯彻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对前一阶段“打非治违”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开展“回头看”活动中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要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2〕3号)确定的“打非治违”重点工作内容,将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客运和轨道交通、重大工程施工现场等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要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回头看”活动主要是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等情况,以及“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扩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继续营造全社会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曝光力度。同时,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举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要及时公开曝光。
  四、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统筹“打非治违”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特殊阶段,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将“打非治违”工作与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和今冬明春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12月21日前报送部安委办。

 

 

抄送:国务院安委办,部领导,四总师,部内各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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