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部属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3〕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和我部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应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3年5月15日
抄送:国务院安委办,部领导,部内有关司局,交通报社,水运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