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雨雪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交应急函〔2010〕6号

文号

交应急函〔2010〕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0-00728

公开日期

2010年03月08日

主题词

雨雪;通知;降温;转发;新疆;安全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救助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未来三天我国将迎来大范围雨雪降温天气,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务院应急办下发了《关于做好雨雪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去年入冬以来,我部就应对极端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下发了一系列通知,请继续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特别目前正值“两会”期间,交通运输的畅通直接影响公众出行,影响节日市场供应,影响社会稳定,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结合近期天气特点,合理安排好交通运输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性天气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不受影响。
  二、突出重点,确保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安全。当前春节刚过,农民工返程进入高峰,旅客疏运压力较大,各单位要与气象、海洋、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和会商,及时发布节日期航班和车次信息,加强旅客出行引导。同时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电油等能源物资、粮油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确保城乡正常生活秩序和生产运行。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实施领导带班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四、密切关注,充分做好防灾抗灾准备工作。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充分估计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特别是对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要充分估计,组织充足的人力,准备充足物资、器材、设备,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抄报: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徐祖远副部长。
抄送:办公厅,公路局、水运局、道路运输司、搜救中心、质监总站、海事局、救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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