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2〕1280号),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经过省厅推荐、条件审查、专家评审,现就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专家会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至10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赵攀,电话:010-65292707,传真:010-65292704,电子邮箱:shuiyunchu@mot.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005。
附件:1. 推荐冠名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项目名单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2〕1280号)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