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9713O05/2011-00282
厅财字〔2011〕222号
2011年10月21日
会计;检查;公告;通知
财务审计司
会计管理
其他
部办公厅文件
文号:厅财字〔201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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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各单位: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二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避免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对《公告》反映的违规问题予以警示。
二、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时,应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注意避免选择《公告》通报警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处罚的注册会计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