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财资〔2014〕80号)转发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资产报表”模块中填报打印,请各单位登录已部署的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格式认真填报。
二、各单位在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时应与部门决算报表相同口径机构、人员情况及资产指标数据一致。
三、各单位在编报资产报表的同时,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分析报告格式》的内容要求撰写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四、各单位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纸质报表(统一为A3格式,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均要签字盖章)、电子数据与资产报表分析报告报送部财务审计司。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