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单位:
今年,各单位按照部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项目。各单位要对截止今年11月底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填写报表(格式在部门户网站财务审计司子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于11月底前报送我司(会计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jtbcwskjc@sina.com。
二、认真整改问题。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项目,有关单位要根据批复做好相关整改工作,按规定及时解缴结余的财政性资金。
三、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制度的通知》(交办财审〔2016〕105号)规定,做好报送上级审批和审批报备工作。少数历史欠账较多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早了结欠账。个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确有困难的项目,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于11月底前将有关情况及解决建议书面报送我司(会计处)。
四、贯彻落实新制度。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已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执行,把严把实竣工财务决算关,进一步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