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顺副部长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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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9713O03/2015-00145

公开日期

201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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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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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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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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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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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王昌顺
(2015年11月23日)

  这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现场会,是落实部党组工作部署,按照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现场观摩会,也是一次经验交流推广会,同时还是一次研究部署会。今天上午,深圳、重庆、杭州、内蒙、河南、江苏、海事系统的七家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作了经验交流。大家还实地观摩了深圳市交委“三基三化”建设的成果,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行指挥中心向我们全面、立体地展示了他们的经验做法,使大家深切感受到了开展“三基三化”建设对基层执法和管理工作带来的显著变化。这些鲜活经验都是基层同志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形成的,这些优秀成果都是大家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积累下来的。大家普遍反映,听了、看了以后很受启发。刚才,与会的其他单位还就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总体来看,这次会议主题鲜明、安排紧凑、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大家集思广益,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下面,我结合刚才大家的讨论情况,就全面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讲四点意见。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形象,交通运输部自2013年开始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前段时间,部法制司就各地推进这项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我和部里相关司局的同志也实地走访了一些基层执法站所。总体来看,两年多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部里确定的61个试点站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针对基层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摸索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在全系统全面深入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树立了榜样。总结这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将“三基三化”建设作为交通运输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工作来谋划和推进,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些单位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亲力亲为,带头深入交通运输基层站所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一些单位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基三化”建设的重大问题,确定基层执法站所联系点,积极推动“三基三化”建设任务的落地。一些地区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加大对基层执法站所的投入力度,帮助基层一线解决实际困难。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基层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出现了新起色,基层实力有所增强,保障条件有所改善,基础工作水平有所提高。这些变化与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密切相关,与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相关,也与各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密切相关。
  二是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各地、各单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明确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的具体任务措施。在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方面,北京、四川等地提高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按照公务员公开招考程序录用人员,对现有执法人员开展了全面清理优化。江苏、湖北等地对现有执法岗位和职责进行调整,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做到岗位、职责、人员相适应。在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方面,广东、安徽等地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工作、生活条件。浙江、云南等地强化执法装备配备,积极推进执法案件网上办理,逐步实现信息化移动执法,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方面,各地以完善基层执法站所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在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案件办理、完善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一批“三基三化”建设制度成果。
  三是立足实际,勇于创新。一些地方和单位从解决基层执法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着手,在创新“三基三化”建设的内容、方式、方法上开展有益探索和实践。比如: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探索完成了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了执法人员职级管理制度,建立了执法人员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执法队伍稳定性和专业化的问题。河南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从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明确执法人员编制、强化执法经费保障着手,积极引导执法队伍步入正规化发展轨道。重庆市交委科学划分执法队伍,分类设置内设机构,合理设置岗位,优化岗位职业资质,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走出了一条符合综合执法模式的执法队伍管理新路子。海事系统积极适应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的新要求,探索转变海事监管模式,调整完善海事执法机构设置,强化基层现场职能定位,建立流动执法机制,合理配置现场执法力量,加大海事行政监管覆盖面。
  这些地方和单位的经验做法适应当前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需要,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特点和发展方向,贴合基层执法工作实际,具有方向性和引领作用。希望大家把这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带回去,认真消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推广。
  二、全面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虽然近几年我们在“三基三化”建设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层执法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去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分片区就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召开了几次座谈会,基层的同志也向我们反映了很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执法难度大、风险大,社会影响力不够,执法环境日益复杂,交通运输执法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二是执法队伍年龄、学历、来源等结构不合理,基层执法队伍小而散,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效能不高。三是执法体制不顺,执法机构设置不规范、性质定位不合理,人员编制矛盾突出,执法资源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四是执法保障不力,以罚代管、以罚养人的问题仍然存在,执法条件不能满足实际执法需要,一线执法人员普遍收入较低,执法站所建设缺乏稳定资金投入,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更新较慢,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
  这些问题的产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很多问题都是在粗放型的发展方式下日积月累下来的。有行业发展理念和政绩观方面的原因,也有行业指导不力的原因,还有地方落实不够的原因。交通运输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规模和总量基本已经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但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服务能力,还远远落后于交通建设的发展步伐。比如,我们的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近12万公里,但是很多地方的基层执法站所却连自有的办公场所都没有,还需要租赁办公场地。我们的治超手段跟不上,还停留在上路拦车、罚款的阶段,一些农村公路被超限超载车辆碾压,建的没有坏的快。我们有的领导同志将交通运输的发展片面等同于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运输能力的扩大,而对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关注不够,对交通运输执法问题解决不力,对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思考不深,对交通运输如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需求研究不多。这直接导致我们的路修了很多、桥架了不少,但是老百姓对交通运输的负面评价却越来越多,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的发展价值和合理性也提出了质疑。这些问题迫使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像重视交通建设那样重视执法和管理工作,从体制机制层面,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执法中的深层次矛盾,有效破解执法队伍发展难题。否则,交通行政执法必将成为“四个交通”的短板,给推动“四个交通”发展拉后腿。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务院将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通过推进市场化改革,释放制度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过各级部门的努力,交通运输系统这项改革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逐级取消和下放。但是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我们的监管职责并没有减轻,事中事后监管的压力越来越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我们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市场准入后的监管转移,实现“宽进严管”,把市场管住、管好。相比于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事前审批是管理对象找上门来,自行接受监管。而事中事后监管则需要我们到现场去、到一线去,主动调查情况,发现问题,依法制止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这直接对我们的管理和执法工作,特别是对基层执法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坦率的讲,我们目前的监管理念、监管体制、监管手段以及执法队伍的结构、执法力量的配置等等,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和要求并不相匹配。我们很多地方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还十分薄弱,习惯于集中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无法实现常态化,执法区域不能实现全覆盖,远远不能达到网格化的管理要求。基层执法站所和基层执法队伍是交通运输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基础力量、中坚力量。加强监管,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执法工作做好了、基层执法队伍管好了,就能很好地履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基层执法工作做不好、基层执法队伍管不好,市场就不可能管得住、管得好。因此,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来谋划和推进,下沉执法重心,夯实基层基础,下大力气提高基层执法和监管能力。
  三、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三基三化”这项工作应该说在全系统已经取得了一定共识。但是,从总体上看,“三基三化”建设目前还只是处于试点阶段,很多工作在部分地方还仅仅停留在口号和文件的层面。大家对“三基三化”建设的具体内涵、目标任务、推进方式还缺乏系统的理解,一些任务措施还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很多做法经验还没有上升到制度的层面。在前期调研过程中,一些同志向我们反映,“三基三化”建设工作由于受制于编制、人员、经费等多项因素,推动难度大,很难有较大的突破。为了筹备好这次会议,我和法制司的同志也就大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对下一步如何在全系统将“三基三化”建设向纵深推进,进行了研究。
  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要按照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人员职业化、站所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为方向,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基层执法人员结构明显优化,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物质保障明显提高,管理制度明显规范,整体形象明显改观,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找准“三基三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第一,以优化基层执法队伍结构为切入点,着力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部里对各地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统计分析,目前,全国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达9000多个,持部证的执法人员已经突破41万人。执法机构和人员从总量上看并不少。但是,人员不足、队伍老化、专业人员匮乏、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在基层仍然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执法队伍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优化执法队伍结构,一是要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关。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制度,实施大专以上文化准入,提高法律、交通、管理等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有计划增加基层站所人员招录指标,逐步消化和减少编制外人员。二是要健全执法岗责体系。认真梳理基层执法站所职责,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执法岗位,明确界定岗位职权和责任,合理确定执法人员配备要求和岗位任职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制,使执法人员得到多岗位锻炼。三是要科学配置执法力量。按照“精简机关、充实一线”的要求,合理配置一线执法人员,一线执法人员的数量原则上要占基层执法人员总数的85%以上,新招录的执法人员原则上都要充实到一线,最大限度把有限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解决基层执法站所机关化的倾向问题。
  第二,以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素质能力,对基层执法工作的开展影响重大。班子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建设,就是抓住了基层执法工作的“牛鼻子”。一是要选好配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要用好竞争上岗、考察任用等方式,按照“选一个好站长、建一个好班子”的要求,充实配优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站所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制度,基层所队长要尽量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中选拔。要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基层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实现梯次配备。要通过干部选任、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实现站所领导班子成员知识结构、任职经历等方面的互补。二是要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站所领导初任资格培训制度,初任基层所队长要经过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任职培训合格。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提高基层所队长履职能力和制度执行力,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和组织协调的水平。三是要严格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的监督管理。严格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加大对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执法评议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以规范执法机构设置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小而散”的问题。部里到地方调研的时候,很多市县的同志向我们反映,基层整体执法资源是充足的,但由于分散在不同的执法门类,各支队伍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这也是基层执法效能不高的重要原因。我们很多地方的执法机构设置缺乏总体规划,执法机构重复设置,造成职能交叉、效率低下。事实证明,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既是整合执法资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基层执法效能的有效举措。一是要综合设置执法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机构和职责,整合分散在不同执法门类的执法资源,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执法职能,解决好机构臃肿、职责交叉、资源分散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基层执法站所设置。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行政区域范围、交通基础设施规模、运输市场规模等因素,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基层执法站所,统一站所名称、规格、数量和层级,准确把握基层站所职能定位,明确基层站所性质、编制、经费列支渠道。三是要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机构职责分工。调整上下级执法机构纵向的职责分配,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由基层监管的事项,省市级执法机构主要行使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四是要优化基层执法站所内设机构设置。从解决目前执法机构存在的“分工过细、力量分散、官多兵少”的问题出发,调整优化执法站所内设机构的设置,重点加强动态巡查机构、办案机构、应急指挥中心以及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
  第四,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基层执法手段落后的问题。信息化的执法方式,符合交通运输执法点多、线长、面广、实时性强的特点。可以说,目前我们在现场执法中遇到的调查难、取证难、强制难、执行难、监管难等诸多问题,通过信息化的执法方式都能有效解决。部里目前正在建设和推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目的是实现全国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在试点省份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网上办案模式。“十三五”期间,部里将重点推进执法办案协同与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门类共享难题,在各地实现执法案件全过程网上办理、非现场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省际间执法和管理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应该说,这项工作对加强行业执法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但同时信息化建设投入大、周期长、牵涉面广,需要部里和省厅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下一步,部里将做好系统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将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地方“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做好信息系统在本地区的应用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系统配套项目的建设。
  第五,以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今年,部党组将“执法不规范”列入行业治理十大难点问题之一,作为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了推进“执法不规范治理”工作,前一阶段,部里组织对执法检查行为规范、处罚行为规范、强制行为规范开展了制修订工作。规范目前已经发给各地征求意见,力争明年年初正式印发实施。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新的执法行为规范,全面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执法执勤办案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勤务训练,建立勤务巡查、领导带班执勤制度。规范内务管理,建立考勤值班、安全防务、执法装备管理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训练培训制度,科学合理地设置训练科目,突出培训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战性。二是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适应基层执法需要,加快建设执法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及时配备和更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外部监督,完善违法执法举报投诉机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推进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关于执法考评这项工作,下一阶段,一方面要进一步创新考评方式,组织专题专项考评,另一方面要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行包括将考评结果与投资建设补助资金挂钩在内的奖惩措施。
  第六,以建立健全“三基三化”政策标准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保障不力的问题。在之前的调研中,大家反映最强烈的还是执法保障的问题。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后,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基数一直未作调整,人员增量经费无法保障,一些地方只能依靠罚款返还解决,这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解决执法保障的问题,首先还是需要我们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希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同志,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认真反映基层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在增加专项编制、加大基本建设和装备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希望各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用出色的工作、优异的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为”争“有威”,真正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部里也将考虑在安排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时,商请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投入和保障,解决好交通运输执法“吃皇粮”的问题。解决执法保障的问题,还需要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也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基三化”的各项政策标准。近两年,一些地方在“三基三化”试点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场地设施、执法装备、外勤津贴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下一阶段,部里和省厅要对这些制度进行汇编研究,形成“三基三化”制度体系。一是要研究建立执法人员核定依据和标准。梳理岗位名目和职责,建立统一科学的基层执法站所岗位设置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编制矛盾突出的问题。二是要研究明确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建立健全执法车船、取证设备、传输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的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三是要研究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地方实际,针对基层执法站所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辅助用房、附属设施、场地等提出规范化建设规模和标准。四是要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研究建立基层执法人员职级管理制度,探索拓宽基层执法人员晋升渠道和提高福利待遇,研究实施外业执勤津补贴制度,落实执勤、误餐、值班等职业保障制度。
  以上六个方面的工作是下一阶段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措施。与此同时,大家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抓“硬件”建设与抓“软件”建设的关系。“三基三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硬件”是基础、是保障,“软件”是灵魂、是核心。我们要在“硬件”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基层站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多年来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欠账问题。但“硬件”建设不是“三基三化”建设的全部,更不能贪大求全、盲目攀比、华而不实。“三基三化”建设必须在硬件投入上坚持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基层的执法质量、管理水平、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执法环境等“软件”,要予以更多的关注和重视,拿出更多更好的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基层基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要处理好内强素质与外塑形象的关系。在“三基三化”建设推进中,有的同志把“三基三化”建设等同于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执法队伍内在素质的提升。我们推进“四统一”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执法形象建设,推动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的提高,培育交通运输执法文化,对内凝聚人心、振奋士气、激发斗志,对外密切群众关系,打牢群众基础。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四统一”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把工作重心放在执法队伍内在素质的提升上,抓好人员培训、队伍管理,严格作风建设,从根本上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形象。
  三是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交通运输执法的问题非常复杂,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统筹谋划,求长远之效。比如前面我讲的优化执法队伍结构的问题,涉及到新老人员的更替、编制外人员的消化、执法力量的优化调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和渐进的过程。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紧紧抓住当前执法工作和基层队伍建设中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着力点放在打基础、管长远上,多做固本强基、厚积薄发的基础工作。既要落实好部里关于执法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完成好“三基三化”建设的“规定动作”,还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从体制机制的层面,从改革执法体制着手,形成执法队伍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是要处理好机关与基层的关系。“三基三化”建设是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部门的共同任务。对上级机关而言,要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规划部署、完善政策标准下功夫,要坚持面向基层,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努力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要抓好机关本身建设,抓好机关的基础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基层站所而言,要充分发挥“三基三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处理好机关和基层的关系,关键是要解决好“下”与“上”的问题。加强基层工作,关键在于重心下移、执法下沉、保障下倾,但这不是说什么都要“下”、“下”得越多越好,这里还有一个“上”的问题。比如说,执法体制改革、执法信息系统、执法管理制度等基层没有能力做的事情要拿到上面来做,经费装备保障等基层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拿到上面来解决,一些原本不该由基层承担的职责也要尽快归位。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永无止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抓出成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执法工作是事关交通运输事业长远发展、牵一发动全身的大事,“三基三化”建设不是法制工作机构的一家之事,而是面向全系统、惠及全行业的系统战略工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亲自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是要善于统筹兼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推进“三基三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三基三化”建设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性,做到协调有序、相互促进。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协调推进“三基三化”建设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以改革促进建设,以建设服务改革。要充分尊重地区之间、执法门类之间的差异性,不搞“一刀切”,确保“三基三化”建设眼前和长远相统筹、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渐进和突破相衔接。
  三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各地、各单位要注重从实际出发,真正把“三基三化”建设的各项部署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忌简单地照搬照抄,更不要盲目攀比。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明确思路、抓住重点、创新机制,善于把先进典型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和规范,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
  四是要强化督导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经常性督促检查、专项督促检查和下派工作组、督导组等办法,切实加强对各项部署、措施贯彻落实过程和结果的督导,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效。要建立奖励惩戒办法,把开展“三基三化”建设情况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进展快、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大的,要予以批评;对得过且过、潦草应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同志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难奋进,锐意进取,努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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