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议案的办理意见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18-00724

公开日期

2018年05月30日

主题词

全国人大;议案;协办意见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
  现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议案提出办理意见:
  该议案充分肯定了新能源汽车的积极作用,全面分析了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制定新能源汽车管理法的建议,将有助于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稳定发展,对于优化城市交通运输领域的供给侧结构、促进绿色出行具有积极意义,我部表示赞同。
  我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2015年,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将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领域之一,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的目标。2017年,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交政研发〔2017〕186号),提出开展高效清洁运输装备升级工程,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港口和机场服务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关于议案提出的完善新能源汽车能源基础设施、统一充电接口、规范功能和技术指标的建议。我部2014年制定了《城市客运标准体系》,组织编制了《电动公共汽车配置要求》《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纯电动汽车日常检查方法》《营运电动车辆选型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应用技术水平,增强了基础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
  关于议案提出的打造高效服务平台的建议。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召集有关运输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和相关机构代表,研究加快行业建立新能源汽车数据共享机制、无障碍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加强电池充电系统监测等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配合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在京沪、京港澳、青银高速等服务区建立完善充电网络体系;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出行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
  一、推动落实行业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制定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为载体,着力用好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政策,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引导新能源汽车用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领域。加快协调新能源汽车城市内通行便利等政策,优化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包括新能源汽车安全准入和维修保养等在内的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新能源公交车辆无障碍化的普及推广。制定实施《营运电动车辆选型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引导运输企业科学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加强经验推广和试点示范。加强各地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跟踪分析,组织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辆示范线路评价工作。引导各地运输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广泛开展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验交流,推动各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联系人:杭飞,电话:010-6529260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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