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工作,提高检测、维修和运输效率,预防事故和减少故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们制定了《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9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部门、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高速铁路线路、桥隧、信号、通信、牵引供电等基础设备的运用状态,直接关系高速铁路运营安全。多年来,我国铁路在基础设备运用状态检测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高速铁路安全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检测工作,完善检测体系,提高管理水平,有必要在借鉴相关国家铁路设备检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本办法,强化铁路监管部门监管职责,鼓励铁路运输企业推广使用先进设备、优化劳动生产组织、合理安排天窗、提高线路有效运营时间、落实状态检测工作主体责任,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状态检测工作“检修分开、以检定修”的理念以及“安全、准确、高效”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利用天窗,实现高速、及时、精确检测的要求。
(二)明确了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状态检测工作的技术原则,鼓励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要求运用成熟可靠的检测设备,推广实时在线监测技术,提高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
(三)明确了检测体系的建设要求,对检测机构、人员、手段及实现的检测目标提出了要求。
(四)明确了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状态检测工作相关各方职责,对铁路运输企业、铁路监管部门在检测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五)明确了高速铁路各专业的基础设备状态检测的项目及设备配置要求。
(六)明确了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与运用的要求,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建立检测数据平台,加强综合分析处理,并要求利用分析结果指导日常检查工作。
(七)明确了对行车安全隐患的处置。对未按规定开展检测,或者检测中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未采取措施的,铁路监管部门对其予以处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相关措施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