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服务铁路改革和发展大局,适应铁路运输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铁路运输设施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铁路运输设施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3.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
国家铁路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