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于2000年12月5日以MSC.l01(73)号决议通过了对《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以下简称“FTP规则”)的修正案。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的有关规定,该修正案通过默认接受程序于2002年7月1日生效。
根据安全公约第Ⅱ一2章的有关规定,FTP规则及其修正案具有强制性。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没有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该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该修正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FTP规则)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国际 规则 生效 通知
主 送 :各沿海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外贸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运学院,武汉交通科技大学。
抄 送:外交部,部体法司、水运司、科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