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144号和2146号决议的通知

文号:国际组函字〔2014〕46号

文号

国际组函字〔2014〕4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4-00313

公开日期

2014年04月04日

主题词

安理会;决议;执行;通知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有关单位:
  2014年3月14日和19日,联合国安理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利比亚问题的第2144号决议和2146号决议。第2144号决议决定延长联合国支助利比亚特派团以及利比亚制裁专家小组任期,强调有关各方应执行安理会对利比亚武器禁运的相关规定等。第2146号决议授权会员国在征得船旗国及利比亚政府同意后,视情对公海上可能非法运出利原油的船只进行检查,并指示该船只采取行动将原油退还利比亚等。上述决议全文可分别登陆以下网址查看: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2144(2014);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2146(2014)。
  为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请各单位采取措施严格执行上述决议。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章)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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