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基地组织委员会和制裁塔利班委员会综合制裁清单的通知

文号:国际组函〔2014〕103号

文号

国际组函〔2014〕10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4-00323

公开日期

2014年07月03日

主题词

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基地组织;塔利班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有关单位:
  6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分别通过第2160号决议和第2161号决议,决定将安理会第2082、2083号决议规定的针对塔利班和基地组织的制裁措施延期,要求各国对有关综合制裁清单所列个人和实体实施资产冻结、旅行限制、武器禁运等制裁措施。据此,安理会制裁基地组织委员会和制裁塔利班委员会更新了针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两份综合制裁清单,对部分人员和实体进行了新增或除名。相关文件内容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1)第2160号决议:
  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2160(2014)
  (2)第2161号决议:
  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2161(2014)
  (3)制裁基地组织委员会清单:
  http://www.un.org/chinese/sc/committees/1267/individuals_associated_with_Al-Qaida.shtml
  (4)制裁塔利班委员会清单:
  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2014/402
  为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请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执行安理会上述决议内容。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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