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2018年第19号

文号

2018年第1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8-00236

公开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部;公告;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禁止从事运送安理会决议涉朝禁运物项、已列入安理会制裁清单的船舶靠港。

  二、禁止中国公民及企业包租悬挂朝鲜船旗的船舶,禁止将船舶包租给朝鲜,禁止向朝鲜提供船员或使用朝鲜船员。

  三、禁止为朝鲜船舶提供船旗登记以及保险、再保险、船级认证等服务。

  四、禁止中国公民或企业所属船舶从事海上“船对船”涉朝货物移交。

  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请在联合国网站上查询:http://www.un.org/zh/sc/documents/resolutions/。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月29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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