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和《国际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规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号:2010年第23号

文号

2010年第2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0-00480

公开日期

2010年06月17日

主题词

国际;公约;修正案;生效;公告;救生设备;...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5届会议于2008年12月4日分别以第MSC. 272(85)号决议和第MSC. 273(85)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和《国际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规则》(ISM规则)的修正案。
  LSA规则和ISM规则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下均为强制性规定,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2010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其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上述修正案中文本(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SC.272(85)号决议)

  2.《国际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规则》的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SC.273(85)号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国际 公约 修正案 生效 公告

  1. msc.272(85)中文.doc

  2. msc.273(85)中文.doc
  1. msc.272(85)中文.doc
  2. msc.273(85)中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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