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关于修订《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于2010年6月25日分别以第STCW/CONF.1号决议和第STCW/CONF.2号决议通过了《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下称《STCW公约》)附则的修正案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的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根据《STCW公约》第XII(1)(a)(ix)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STCW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上述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STCW2010修正案中文本(第STCW/CONF.1号决议和第STCW/CONF.2号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国际海事组织 公约 修生案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