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12月16日,联合国安理会利比亚制裁委员会批准利比亚关于将利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Libya)和利对外银行(Libya Foreign Bank)从安理会制裁名单上除名的申请,解除对上述两家实体制裁,制裁委并据此更新了利受制裁名单。
根据外交部要求,为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请根据本通知及联合国安理会利比亚制裁委员会已更新的制裁名单,切实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内容。如遇重大政策性问题,请及时报部。
联合国安理会利比亚制裁委员会已更新的制裁名单可从http://www.un.org/sc/committees/1970/pdf/List%20of%20Individuals%20and%20Entities.pdf下载。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章)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联合国安理会 利比亚 制裁名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