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1届会议于2006年5月18日以MSC.205(81)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的修正案。IMDG规则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第VII章下为强制性规则,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1974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中文本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际 公约 修正案 生效 公告
抄送:外交部条法司、国际司,国家环保总局国际司,国家海洋局国际司,中远(集团)总公司,中海(集团)总公司,中外运(集团)总公司,长航(集团)总公司,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航海学会,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部体法司、水运司、海事局、救捞局,中国船级社,驻英使馆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