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号:交通部公告 2008年第2号

文号

交通部公告 2008年第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08-01020

公开日期

2008年03月18日

主题词

国际;公约;修正案;生效;公告;海上人命安全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公告通告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1届会议以MSC.202(81)号决议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的修正案。
  该修正案已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经请示国务院,我已决定接受该修正案。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修正案生效后对我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中文本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国际 公约 修正案 生效 公告
  抄送:外交部条法司、国际司,总参谋部,中远(集团)总公司,中海(集团)总公司,中外运(集团)总公司,长航(集团)总公司,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航海学会,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部体法司、水运司、海事局,中国交通通信中心,驻英使馆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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