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96)同时废止。
该规程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告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政编码:310009),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路 规范 公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