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 D70/2-01—2014)和《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JTG/T D70/2-02-2014),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026.1-1999)同时废止。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 D70/2-01-2014)和《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JTG/T D70/2-02-2014)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 建议函告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 学府大道33号,邮政编码: 400067),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