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J 012—94)同时废止,有关强制性条文另行批复。
该规范由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主编并负责解释,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邮编100010,电话:010— 65279988)与中建标公路工程委员会秘书处(北京西土城路 8号,邮编100088,电话,010—62079195),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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