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有小长假期间均实行小型客车免收公路通行费政策的提案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6-01177

公开日期

2016年08月05日

主题词

小长假;小型客车;免费;通知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为缓解公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1984年国务院研究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公路政策,极大地加快了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截至2015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57.7万公里,是1984年的4.9倍。其中,高速公路从无到有,达到12.4万公里,里程规模居世界第一;一级公路达到9.1万公里,二级公路达到36.0万公里,分别是1984年的277.3倍和19.3倍。公路的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积极贡献。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私家车的日益普及,公众出行越来越频繁,公路交通量大幅增加。每逢重大节假日,公路收费站排队缴费导致拥堵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收费站堵车长达数公里,司乘人员反映强烈。为此,我部就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多次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研究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从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制定的初衷来看,核心目的是缓解特定时段的收费公路收费站口的拥堵,之所以选定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重大节假日,也主要考虑这四个节假日在公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最为突出,公众出行需求增长明显,部分公路交通量剧增并导致收费站拥堵的问题较为突出。
  进一步扩大免费时段需要综合考虑收费公路收支状况、政府财政补偿能力以及收费公路投资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是自负盈亏的主体,不适当的扩大免费时间和范围,既不符合有关法规和合同规定,也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449.0亿元,债务余额为38451.4亿元。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3916.0亿元,全国收费公路支出总额为5487.1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4207.7亿元),全年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因此,从客观情况看,目前尚不具备所有小长假均实行小型客车免收公路通行费的条件。
  我部正在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适时提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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