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6038号 关于元旦、中秋节、端午节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建议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6-01196

公开日期

2016年08月05日

主题词

人大;建议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私家车的日益普及,公众出行越来越频繁,公路交通量大幅增加。每逢重大节假日,公路收费站排队缴费导致拥堵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收费站堵车长达数公里,司乘人员反映强烈。从2009—2011年交通量调查统计结果看,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占公路交通总流量的72%左右,大中城市周边比例更高。因此,解决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关键是提高通行效率,减少小客车通过收费站的时间,尽量避免因收费造成拥堵。为此,我部就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研究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实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方便公众出行。免费政策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极大地提高了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时间由原来平均14-20秒/辆缩短到2-4秒/辆,通行效率大大提高,油耗降低效果也非常可观;二是有效挖掘了公路运输潜力,缓解了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因节假日集中出行造成的运力紧张问题;三是带动了旅游、汽车租赁等服务业发展,成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
  关于您提出的元旦、中秋节、端午节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建议。从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制定的初衷来看,核心目的是缓解特定时段的收费公路收费站口的拥堵,之所以选定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重大节假日,也主要考虑这四个节假日在公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最为突出,公众出行需求增长明显,部分公路交通量剧增并导致收费站拥堵的问题更为突出。
  我国高速公路从无到有,目前里程规模跃居世界第一,都依赖于1984年出台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公路政策。它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符合“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性原则。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是自负盈亏的主体,如果不适当的扩大免费时间,将加大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的偿还贷款的压力。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449.0亿元,债务余额为38451.4亿元。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3916.0亿元,全国收费公路支出总额为5487.1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4207.7亿元),全年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如果扩大减免范围,必将影响收费公路债务的正常偿还,也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从客观情况来看并不具备将元旦、中秋节、端午节等节假日纳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范围的条件。
  我部将加强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适时向国务院提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的政策建议。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