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1115号 关于大力推广智能交通雾区引导及预警系统确保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的建议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6-01199

公开日期

2016年08月05日

主题词

人大;建议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智能交通雾区引导及预警系统确保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大雾天气对公路交通安全和公路网运营影响巨大,浓雾特别是团雾的监测、预警以及车辆的在途安全保障也是世界性难题。对此,有关方面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治理和疏导。2009年,科技部组织开展了恶劣气象条件下公路安全保障技术专题研发,研制了雾天公路行车安全智能诱导装置与系统(以下简称雾天智能诱导系统),并在全国十几个省份累计超过100km的大雾或团雾多发路段开展了示范应用,交通安全效果和社会反映良好。今年4月,我部组织制定的《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JT/T 1032-2016)交通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应用雾天智能诱导系统。
  一、关于您提出的“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规划涉及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将雾天智能诱导系统作为必备装置设施”,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现有高速公路所有有雾路段全部安装雾天智能诱导系统”的建议。我们认为,对于实际应用效果良好的新技术和新产品,都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加以推广应用,但具体的实施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中,我部鼓励各地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积极尝试,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宜的技术(包括智能交通雾区引导及被撞预警系统等相关技术),努力降低恶劣天气的影响,不断提高公路的交通安全水平。雾天智能诱导系统是多雾路段处置措施之一,下一步,我部将责成相关单位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研究,必要时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提升我国公路多雾路段安全保障水平。
  二、关于您提出的创新交通设施投融资方式,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2013年底以来,财政部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会同有关方面在凝聚共识、制度建设项目推进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列工作。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各地共公布推介PPP项目6650个,计划投资额8.7亿万元,涵盖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城市公用事业等多个领域。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会同有关方面继续大力推广PPP模式,着力解决制约PPP推广的问题,充分发挥PPP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吸引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将在今后的PPP项目库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等工作和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政策中,助推更多符合条件的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落地实施,以市场化方式提高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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