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第2503号 关于加快设立高速入口超限超载监测站的建议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7-02231

公开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主题词

人大建议;超限超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设立高速入口超限超载监测站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去年9月21日开展新一轮集中治超工作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路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全国干线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降至2.8%,同比下降了33%,超限超载50%以上的车辆同比下降了41%。二是货车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国共受理申报不合规车辆运输车3.2万辆,清理8139个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三是公路路况水平和通行能力明显提升。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分别达到92.79和87.47,公路路况处于“良”等以上。四是综合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长途大宗货物运输呈现明显向铁路和水路转移的趋势,铁路货运量增速由负转正并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水路货运量增幅稳定在6个百分点左右,铁路、水运的比较优势得以更好发挥。五是公路运输市场环境明显优化。货运违法经营、低价竞争等市场扭曲行为得到部分矫正,公路货运价格部分合理回归,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显现。
  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在现有的治超政策措施中大多数已有体现,并已转化为治理成果。
  一、对您提出的加快设立高速入口超限超载监测站的建议。我部非常赞同,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已明确规定,“实行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实践中,山西、四川等省已经全面落实,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相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广和实施,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二、对您提出的结合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打出舆论声势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必要。在新一轮治超工作中,我们指导各地,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一是利用“路政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引导从业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二是部署各地统一制发超限超载治理服务手册,详细注明各种车型的装载标准、超限超载危害、执法监督和服务电话,免费赠送货车驾驶人。三是利用治超站等执法场所,张贴悬挂典型事故图片标语,开展警示教育。四是部署各地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从业人员聘用审核把关和日常管理考核,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宣传手段,继续保持宣传力度,为深入开展治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对您提出的根据市场行情,及时合理规范并调整货物运输价格的建议。我们认为,保持公路货运市场合理运价,对遏制货车超限超载,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公路货运市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而非政府指导价。解决公路货运市场运输价格过低的问题,主要应依靠市场调节手段。为此,《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明确规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成本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引导运输价格合理形成、运力合理配置和利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试点工作,定期发布全国道路货运价格指数(CFI),不断完善道路货运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同时,指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道路运输中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道路运输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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