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第3736号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提案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7-02265

公开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主题词

第3736号;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案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

公文类型

其他

  一、关于积极推进公路收费制度改革的问题
  收费公路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使我国摆脱了公路建设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的体制束缚,逐步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模式,极大地加快了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民生改善,为整体国力的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
  针对收费公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清理规范:一是集中组织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全面取消了各类超期等违规收费,降低了偏高的收费标准。二是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截至目前,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其他省份均已全部免费。三是鼓励各地结合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性公路收费权,扩大免费公路范围。四是研究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推广。五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费优惠,对货车使用ETC非现金支付进行通行费优惠。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在上述措施中已有体现。
  经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断努力,全国收费公路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随着各地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两个公路体系”正逐步形成,为公众提供了多样化、高品质的服务。公众出行时,既可以选择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也可以选择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体现效率服务的收费公路。
  我国收费公路政策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随着高速公路网的逐步形成和完善,社会公众对交通出行呈现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新需求,收费公路在发展进程中积累的各种矛盾也逐步显现。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确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修订和政策调整亟待加强。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积极推进公路收费制度改革的建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等新的要求,近年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积极研究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并已形成初步方案。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实施。
  二、关于降低运输成本的问题
  针对“互联网+交通物流”新业态企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我部进一步实化抓手,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在行业内动员部署。印发专项材料,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新业态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支持新业态企业网络化布局。安排专项资金,对新业态企业物流园区进行资金补助,积极支持园区拓展线上业务。三是开展了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将货车帮、运满满等一批新业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推动解决企业在法律地位、税收制度等方面的障碍。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对新业态的支持政策。一是培育新业态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完善国家物流信息平台信息服务和基础交换功能,推动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国界信息交换和共享。三是继续加大对新业态企业网络化节点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公共服务属性强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四是鼓励新业态企业拓展多式联运服务。激发多式联运发展的市场活力。
  三、关于发挥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作用的问题
  近五年来,由我部牵头、多方共同参与的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社会各方高度重视和认可。一是初步形成了物流信息平台信息标准体系,完成了13项标准和26项规范制修订。二是开展跨运输方式信息互联工作。在铁水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等方面的信息互联取得突破。三是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信息高效互联。在医药运输、危险品运输、图书配送等领域进行了探索应用。四是积极拓展跨国界信息互联工作,实现了中日韩部分港口的信息共享。
  下一步,我部将起草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科学指导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物流信息平台信息交换功能。拓展跨国信息互联应用范围,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物流信息共享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