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800号(商贸旅游类04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文号:交公路提函〔2018〕1号

文号

交公路提函〔2018〕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8-01264

公开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提案;意见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

公文类型

部函

文化和旅游部:
潘碧灵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汽车房车营地建设的提案”中涉及提高农村道路建设标准的内容,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截至2017年底,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400.93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8%,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39%和98.35%,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2%和95.85%。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和路网状况显著改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建设交通强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标准问题,我部要求各地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宜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或地形条件特殊路段可采用单车道,但须按规定设置错车道;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经技术安全论证,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应完善相关交通设施,确保安全。“十三五”期,我部将窄路改造工程纳入车购税补助项目,有序推进不符合通客运班车标准路段进行适当拓宽改造(对路面宽度低于3.5米的路段进行适当加宽,不具备加宽条件的则加密错车道或硬化路肩)。此外,我部正在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充分考虑农村公路特点和功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
我们相信,随着上述措施的实施,农村公路服务包括房车营地在内的全域旅游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更好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844。

交通运输部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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