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各有关单位:
2005年度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乙级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现已全部结束。综合所有考试成绩,确定本次全国乙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60分、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72分、公路工程技术60分、案例分析75分。
请各单位依据本标准,结合工作需要,确定本地区合格人员名单后,报我部公路司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公布 考试 合格 标准 通知
抄 送: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领导小组。
交通部办公厅 2006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