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乙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通知

文号:厅公路字〔2006〕169号

文号

厅公路字〔2006〕16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06-00360

公开日期

2006年06月09日

主题词

公路;计划单列市;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各有关单位:

  2005年度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乙级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现已全部结束。综合所有考试成绩,确定本次全国乙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60分、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72分、公路工程技术60分、案例分析75分。
  请各单位依据本标准,结合工作需要,确定本地区合格人员名单后,报我部公路司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公布 考试 合格 标准 通知


抄 送: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领导小组。


交通部办公厅                                   2006年6月6日印发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