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7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8-01537

公开日期

2018年11月14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京津冀间高速公路的主线收费站加快公路交通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答复如下: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对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降低物流业运输成本,便利人民群众出行,促进节能减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对您提出的取消京津冀间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的建议,我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点建议办理,于2018年6月15日,组织京津冀、长三角区域七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上海市开展专题调研,邀请您参加并予指导,共商对策,有力推进了建议办理落实。
  我部始终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提升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技术,指导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开展试点应用。2004年,启动编制ETC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要求。2007年,组织开展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ETC联网示范工程建设,2010年底分别实现区域联网,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组织各地分期分批开展全国ETC联网工程。2015年9月,29个联网收费省份(海南、西藏除外)实现了高速公路ETC联网运营,极大地提高了ETC车辆跨省通行效率。
  由于我国公路建设、养护和运营一直坚持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需要对现有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相应改革和调整,需要完成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在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的同时,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广大公路使用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目前,我部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调查研究工作。下一步,将组织有关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技术路线、配套政策措施、实施时机和步骤,完善顶层设计,明确试点范围,拟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78。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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