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国家高速公路标识体系彰显中国地域文化特色和生物多样性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答复如下:
旅游标志作为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出行体验非常重要。我部一直高度重视高速公路标识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国国情和地域特点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等技术规范,明确提出了旅游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文字高度、常用旅游符号,以及旅游区标志的信息选取原则、设置规模等要求,重点在合理设置旅游景区位置信息、协调与其他交通标志的相互关系、方便驾驶者识别使用等方面开展工作。同时,为使交通标志更好服务群众出行,我部于2010年组织完成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制定了《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对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编号以及相关的路径指引标志、地点指引标志、沿线设施和旅游区标志进行了调整。今年,我部又根据新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再次启动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您提出的完善国家高速公路标识体系,系统展示高速公路沿线的中国地域特色美景和文化、生物多样性等建议,对更好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功能具有重要作用,我部将在这次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过程中充分采纳。
关于“编制全国高速公路标识体系规划,系统绘制沿线地区地域特色资源认知地图”的建议。我部与原国家旅游局等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完善旅游交通网络设施,创新旅游交通产品,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品质,扩大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旅游需求新变化。自然资源部编制出版了一系列涉及交通、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地图和地图集,有力地向社会公众普及了中华大地特色资源。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组织编制《新世纪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大地图集》,并组织建设互联网地图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通过互联网地图向社会公众展示我国各类权威、可信、统一的交通、自然资源、风景名胜等信息。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扎实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统筹考虑景观资源、珍稀动植物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关标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地图市场繁荣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编制和出版涉及我国特色文化和自然资源的多层次、个性化、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地图产品。同时,大力开展公共地图产品编制服务工作,进一步丰富“天地图”数据资源,加大公益性标准地图有效供给,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展示中华大地特色资源的各类地图产品,并指导相关地图编制单位在地图编制过程中严格规范使用各类公路标识。
关于“完善标识设计规范,丰富标识的表达内涵,提升标识设计的美感”等建议。为提升标识设计的美感,我部研究确定了交通标志专用字体,并针对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补充了两类新的交通标志字体,同时,一直强调交通标志要坚持“版面统一、布局清晰、简洁美观、利于视认”。实践中,我们也认识到,在一些地方对相关标准执行存在偏差,存在公路标志美感不够、内涵不丰富、指路信息不连续等问题,下一步,我们结合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认真研究和采纳您的建议,更好处理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等表达的易识别性和艺术性等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旅游区标志的涵盖范围、名称等设计要求,不断提升公路标识的内涵和美感。
关于“联动推动高速公路标识体系规划的实施,放大沿线地域特色资源对地区发展的带动性”和“以国家高速公路线网为骨架,构建国家自然与文化重点走廊”等建议。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我部始终将连通重要旅游目的地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以充分发挥各地独特自然资源优势,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近年来,我部重点围绕国内特色资源地区推进公路建设工作,着手打造自然风景线、历史人文线、红色文化线等,并出台了相关的投资补助政策。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旅游公路示范工程为载体,着手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的旅游风景道示范工程,推进公路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同时,我部将认真采纳您的有关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与沿线产业和旅游经营对接,带动特色资源地区全面发展,加快构建便捷高效、满足旅游体验的交通网络,放大沿线地域特色资源对地区发展的带动性,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电话:010-65292718。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