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74号(工交邮电类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9-02277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主题词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收费公路

公文类型

其他

国桂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目录中增加台湾地区水果品种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国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减少运输途中损耗,更好解决“菜篮子”供应问题。目前纳入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已经包含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等3大类、140多个具体品种,满足了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对于您提出对2009年目录进行修订,增补台湾部分主要水果品种的建议,目前还不具备基础条件,主要原因:
  一是收费公路收支缺口较大,不具备扩大减免费范围的客观条件。截至2017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8.2万亿元,债务余额为5.3万亿元。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5130亿元,支出总额为9157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4952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496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4027亿元。扩大通行费减免费范围,将影响收费公路投资者的合法收入,影响收费公路债务的正常偿还,并影响收费公路服务质量。
  二是扩大收费公路减免费范围,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按照规定的收费对象、范围、期限和标准,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建设贷款或者收回投资获得回报,是其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扩大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即是改变了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需要与收费公路经营者协商一致,并由政府依法给予补偿。从当前各级政府财力状况以及跨省行驶需要协调诸多省份的实际情况看,操作难度很大。如果政府不予补偿,将面临违约、失信、诉讼等问题,并影响收费公路正常债务偿还,甚至可能产生系统性债务风险隐患。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断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021。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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