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8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9-02286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徐建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大节假日对大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解决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普遍严重拥堵的问题,保障公众便捷出行。该政策实施以来,总体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收费站拥堵问题基本解决,极大地提高了收费公路通行效率。二是减少了因收费站拥堵产生的时间和油料消耗,降低了公众出行成本。三是挖掘了公路运输潜力,促进了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为公众假日出行提供了多种选择。四是带动了旅游、汽车租赁等服务业发展,成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政策。
  对于您提出的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于大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建议,我们在研究制定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过程中,已经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未将大中型客车纳入免费通行范围,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根据有关统计,重大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车辆中,小型客车占比达到70%以上且逐年攀升,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可以有效缓解收费站拥堵。相对而言,大中型客车在交通量中占比很小,对其实施免费,对缓解收费站拥堵作用有限。二是难以实现票价降低,让旅客直接受益。我国道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客运企业在日常旅客较少时,通过降价吸引乘客;在旅客较多时上浮票价,特别是在节假日客运市场“爆满”的情况下,运输企业普遍上浮票价。免收大中型客车的通行费,难以传导到乘客环节,难以让普通乘客直接受益。三是对大中型客车已有全年性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1〕63号),各地目前已通过推广通行费月票或年票制等方式,对省内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给予了通行费优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23号)部署,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为促进公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高品质的公路交通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78。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25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