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12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19〕6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19〕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9-02589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李俊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三次对农村公路的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12月,总书记指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要求我们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近年来,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交通运输部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农村公路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农村公路条例》的出台,编制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文件,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举办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活动,以“树标杆、立模范”带动全国农村公路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极大改善。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04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64%和99.47%,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超过96.5%。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四好农村路”的成绩来之不易,正如您所建议的应不断提升公路管理水平,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才能充分维护好“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果。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建议。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为将这一要求落到实处,近年来,我部把推广“路长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先后对福建、浙江等地推行“路长制”进行了深入调研,研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通过召开全国“四好农村路”现场会、视频会等,大力宣传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部推动将加大“路长制”实施力度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目前,已有河北、浙江、福建、江西、海南等15个省份全面推行了“路长制”,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挤占污染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明显改善,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逐步实现,为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提供了先行支撑。下一步,我部将推动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尽快制定《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推进“路长制”落地的政策措施,继续组织开展新一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切实夯实地方主体责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形成“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长效机制。
  感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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