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T 3360-2—2020,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理解《规范》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规范》制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以下简称《通规》)明确了桥梁抗船撞的设计原则,规定了IV~Ⅶ内河航道和通航海轮航道的船撞力设计值,是当前公路桥梁抗船撞设计的基本原则和统一标准。近年来,通航船舶呈现出吨位大、航速快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在建和拟建跨越航道桥梁的不断增多,保障桥梁结构在船舶撞击下的安全十分重要。为进一步保障在船舶撞击下的桥梁安全,完善细化桥梁抗船撞设计,在设计中综合考虑和体现船舶通航密度、船桥撞击概率、风险综合防控、桥墩抗撞性能等系统性和精细化设计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制订工作。
二、《规范》的定位
《规范》为桥梁抗船撞设计提供可行或具体技术方法,提出了降低船撞风险的总体要求、降低船撞效应的结构性防船撞设施要求和基于性能的抗撞设计方法(结构设计准则由一系列可实现的性能目标来表示,保证在船舶撞击力作用下实现结构预定功能的抗撞设计方法),是对《通规》的重要补充,作为推荐性标准、与《通规》一起规定了公路桥梁抗船撞设计要求。《规范》贯彻了“综合防控、分级设防”的思想,提升了抗船撞设计的科学性,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引导公路抗船撞设计的标准化与精细化。《规范》充分考虑了与其他标准的衔接,以国内外工程实践和先进研究成果为依托,以安全可靠、先进有效、经济合理、成熟实用为基本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具有清晰明确的定位,对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规范》的特点
《规范》注重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吸纳了交通运输行业桥梁抗船撞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工程建设经验,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试验验证。《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综合防控、降低风险”的理念。一方面加强总体设计,提出了合理确定桥位、桥型、跨径和构造等总体要求,以降低船桥碰撞概率;对非通航孔桥,逐桥考虑船舶到达的可能性进行设计。另一方面,重视防撞设施的布设,规定了必要的结构性防船撞设施,以降低主体结构船撞效应。
(二)采用“性能设计、分级设防”的方法。基于性能的抗撞设计方法,主要包含抗船撞设防目标、设防船撞力与船撞效应计算、抗撞性能验算等内容。根据桥梁重要性等级和失效概率,抗船撞设防目标采用分级设防,桥墩、基础和支座的抗撞性能采用分级评估的分析方法。
(三)落实“风险概率、精细分析”的要求。在抗撞的设防船撞力计算上,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分位值法;考虑通航密度、船桥撞击概率等因素,建立了精细化程度高的概率-风险分析法。在抗撞的船撞效应计算上,明确了强迫振动法和质点碰撞法的技术要求,反映了船-桥-防船撞设施撞击效应分析的主流方法。
四、实施注意事项
(一)与相关规范配套使用。《规范》使用过程中应与有关桥梁设计规范,如《通规》、《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公路斜拉桥设计规范》等配套使用。
(二)积极采用高效化防控措施。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采用综合管控措施和结构性防船撞设施四新技术,如信息化管控措施、新型结构、高性能材料等方面的成熟成果。
(三)精心组织宣贯培训。《规范》在跨越航道公路桥梁的勘察设计中将广泛使用,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有效地做好宣贯培训,让技术人员准确理解《规范》,合理使用《规范》,为交通基础设施质量的不断提升打下良好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