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20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20〕23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20〕23号

索引号

000019713/2020-00005

公开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张林顺等4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交通运输部支持苏区老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三次对农村公路的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要求我部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近年来,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农村公路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农村公路条例》的出台,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发布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树标杆、立模范”带动全国农村公路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20万公里,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超过99.97%。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包括三明市在内的一些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发展确实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一、关于加大中央车购税危桥改造计划补助力度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从2003年起列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桥梁安全运行水平。“十三五”期,我部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将危桥改造工程中央车购税资金的补助标准平均提高20%以上,并将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作为专项工程实施,在农村公路切块资金中予以统筹考虑,大大缓解地方资金压力。在此基础上,对福建苏区老区参照交通扶贫地区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共安排三明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车购税资金6986万元,支持三明市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9座。目前,我部正在编制“十四五”规划,将统筹考虑中央车购税供给和地方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危桥改造支持力度。

按照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是地方财政事权,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在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力度,及时安排资金对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关于支持建宁县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建议

“十三五”期,为强化示范引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创建了200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了全国“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今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启动省域、市域范围内示范创建”的部署要求,我部起草了《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拟在省、市、县三个层级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国“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该意见印发后,希望建宁县对照示范县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我部将加强指导。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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