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祉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通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出台《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印发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树标杆、立模范”带动全国农村公路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438万公里,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通客车率达100%。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交通保障。
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提出的强化政府监督作用、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等建议,能够有效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一、关于通村公路建设标准和建设质量管理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及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明确要求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十三五”以来,我部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的窄路基路面公路加宽,逐步提升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近年来,我部修订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发布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对平纵横指标提出了更加细化的标准,以适应农村公路的特点。修订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提出了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的要点,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我们不断探索农村公路建设的新模式,鼓励各地采用建养一体化的模式,促进施工单位主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控,把住质量源头关,延长道路使用寿命。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地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您针对技术标准和保修期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有关制度办法修订时予以认真研究。
二、关于落实道路维护措施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2015年以部令形式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第一部规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联合财政部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省市两级政府的统筹和指导作用,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群众积极性,加快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养护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创新养护模式,着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能力。财政部联合我部印发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十四五”期中央车购税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在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对地方建设、养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在测算奖补资金基数时将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财政困难程度,对中西部地区以及脱贫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同时,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渠道支持地方交通发展,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将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养护等工作。目前,财政部和我部正在研究出台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政策,拟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普通公路养护工作,以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和推动各地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在省级全部出台改革方案基础上,指导市、县层面启动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推动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考核保障四个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