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6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21〕218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21〕21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21-00081

公开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出台《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印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树标杆、立模范”带动全国农村公路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438万公里,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通客车率达100%。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交通保障。

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安全是发展的重中之重,您提出的系列建议,符合农村公路行业发展规律,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公路安全健康发展,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一、关于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凝聚部门协同治理工作合力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目前,我部和公安部正在配合国务院安委办起草《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构建新形势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县级人民政府总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共同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格局。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与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积极配合公安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水平。

二、关于推动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对于新改建农村公路,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建成农村公路,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并列出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县乡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我部累计投入中央车购税资金594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95.8万公里,全国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目前,我部正在组织编制《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将提升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列为重点任务,在“十四五”期拟集中开展全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专项行动,加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2021年3月,财政部联合我部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纳入支持范围,并作为《“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考核因素,进一步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增强地方自主性,保障地方发展需要。明确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分级开展项目库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情况在省级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管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危旧桥梁改造等三项工程项目库构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设施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通知》,组织各地认真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好“十四五”期三项工程项目库构建、计划安排等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推进项目实施。

三、关于提升农村地区务农务工出行服务水平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加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针对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及有关做法,通过包车、定制客运等形式,组织引导时间段相近、目的地相近的农民工集中出行,全力做好春运等重点时段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同时,指导各地加强重点时段客流监测和趋势研判分析,制定应急预案,引导农村群众自主选择合规交通运输工具出行,确保出行安全。

四、关于出台多元化校车供给政策的建议

教育部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密切合作,指导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制定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或个人提供校车服务。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坚决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同时,通过印发通知、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检查、开展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生和幼儿候车、乘车、交接三段管理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五、关于健全农村地区综合执法监管体系的建议

我部将农村客运安全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内容,指导各地加强监管执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引导农村群众乘坐合规车辆。公安部紧盯农村客车超员、货车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村通行秩序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累计查处客车违法超员载客77.5万起,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75.4万起。公安部联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警保合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部署各地整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资源,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协助开展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信息登记管理、排查登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劝导交通安全违法等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出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健全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为农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同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乘坐需求和乘车安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相关文档